1 一般规定
1.1 质量检查与验收应在施工单位自检合格的基础上,报监理(建设)单位按规定程序进行质量检验。
1.2 检验批的划分可根据与施工流程相一致,且方便施工与验收的原则,由施工、监理及建设单位共同商定。
1.3检验批质量验收应按主控项目和一般项目进行验收,由监理单位组织施工单位、建设单位等进行验收。
1.4 预制泵站施工质量应符合设计文件的要求和相关专业验收标准的规定。机电设备安装应符合现行行业标准《泵站安装及验收》SL 317的规定。
2 检查与验收
Ⅰ主控项目
2.1 预制泵站外观质量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外壁应光滑平整,无气泡、裂缝、凹陷和破损变形。
2 井筒色泽一致,接口完好,无裂纹变形。
检查数量:全数检查。
检验方法:观察检查。
2.2 预制泵站的零部件、装置、元件和主要材料,安装所用的装置性材料和设备用油,应符合工程设计和其产品标准的规定,并有检验合格证或出厂合格证。
检查数量:全数检查。
检验方法:观察检查。
2.3 井底座与管道安装质量应符合下列规定:
1 井底座接管标高允许偏差0~10 mm。
检查数量:每接口1点。
检验方法:用全站仪或水准仪测量。
2 井底座与管道连接的每个接口牢固、井内无异物。
检查数量:每接口1点。
检验方法:用反光检查镜对每个接口检查。
3 井底座中心偏差小于或等于20 mm
检查数量:每井1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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